中期協字【2021】159號
各會員單位:
為提升對風險管理公司的自律管理水平,推動風險管理公司持續穩健經營,中國期貨業協會(以下稱協會)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,經過廣泛征求行業意見,制定了《期貨風險管理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(試行)》及其附件《期貨風險管理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說明(試行)》,已經協會第五屆理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,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,現予以發布,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各風險管理公司應按規定通過協會“自律服務系統-XBRL數據報送”端口報送各月風險控制指標報表。此外,各風險管理公司應于2022年2月28日前,報送2021年7月至12月各月報表;2022年1月報表報送時限同步延長至2022年2月28日。
特此通知。
中國期貨業協會
2021年12月24日